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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校区建设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新校区建设档案的科学管理,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,有效地为新校区建设及学院管理服务,根据《档案法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各部门须确定一位兼职的档案文书人员,负责本部门文书的传递以及档案的形成、积累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并记录本部门的重要事项。 二、综合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,除接受和保管建设办的全部档案和有关资料,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,做好服务以外,还要注意经常与各部门兼管档案工作的同志取得联系,定期了解和指导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。负责年度大事记的汇总。 三、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、图片等均应归入档案。平时汇集,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、收集、整理,应保持文件、材料之间的来源、时间、内容方面的联系。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,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,以便存档和查阅。 四、确保文件、材料的安全,做好保密工作。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或档案材料,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,并及时归还。 五、接受学院综合档案室的业务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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